日前,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根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中華版權代理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將內設機構調整為軟件著作權部、作品著作權部、數字著作權部、營業部、法律部(網絡監測取證部)、產業促進部、版權代理部(國際部)、科技發展部(數據資源部)、研究部(培訓部)、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人事部、財務部12個部門。
主要職責如下:
1. 作為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認定的登記機構,承擔作品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與著作權有關權利事項登記、專有權登記等工作;
2. 承擔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委托的著作權質權登記、出版境外音像制品著作權合同登記與認證、重印國外期刊著作權合同登記、出版或復制境外電子出版物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授權合同認證等工作;
3. 開展版權鑒定服務和網絡版權監測、取證、維權及其他版權相關法律事務服務工作;
4. 開展版權領域政策法規研究、咨詢、宣傳和培訓,提供版權價值評價、資產管理、投融資等研究咨詢服務,開展版權產業促進相關工作;
5. 開展版權領域科技政策及標準研究咨詢、版權數據資源管理與開發利用、著作權登記信息統計、國際版權業務交流合作等工作;
6. 管理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和《中國版權》雜志社有限公司;主辦《中國版權》《創意中國》雜志。